新聞來源 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9/8/1t940.html
新聞來源 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10/18/11507-2521129.htm
今天看到這個二則新聞,覺得台北市政府會不會管太多,該做的不做,盡是想一堆沒有用的命令。
"擔心有人被狗咬傷求償無門",那怎麼沒有人想到,為什麼會被咬,如果不是狗狗覺得地盤被侵犯或是覺得被欺負,而做出的反擊。
常常看到小孩隨便看到狗就在那邊隨便的拉狗狗的耳朵或是扯尾巴,這種行為不被咬才有鬼。還有拿東西給流浪狗吃,然後在人家吃東西的時候要摸人家,當然會被咬,狗會覺得得來不易的食物會被搶走,那管是不是你給他食物。
總覺得不是應該制定動物買賣跟飼養規範嗎? 任由人類自由的購買,然後不愛了就又丟掉,造成流浪動物愈來愈多,不是應該從人的行為開始管理嗎?
不是因為愛狗才那麼忿忿不平,而是覺得三不五時就會有這種讓人無耐的新法令或規範出現,想學學歐美跟日本嗎? 請政府官員跟公務人員把人家整套的東西給仔細研究再說,而不是每次只看到一個點就無限的曲解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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